为深入认真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基层工商所干部的思想教育、监督和制度建设,完善社会监督特别是监管服务对象对工商一线执法人员执法监督,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执法行为,保证职能到位,根据市局党组统一安排,于 2011 年11月10日至12月10日期间全市11个旗县市局 57 个基层工商所相继召开了工商所正副所长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暨行风测评座谈会,与管理对象 进行“面对面”地公开述职述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各地特邀了人大、政协、纪检委 、宣传部、乡镇(办事处)的领导和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代表参加。 各旗县市区和基层所长就工商所整体工作,各自肩负职责履行情况及勤政廉洁等方面进行了述职,与会代表则采取无记名测评的方式。对工商所及监管执法人员的履行职责、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和勤政廉洁等方面进行了测评。同时工商人员将针对参会人员的评议意见和建议,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就整改工作及时反馈与会代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义务执法监督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市工商局党组一直致力于干部队伍建设,同时着力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反腐纠风工作体系,立足于服务,全面提高干部自身素质,创造性的开展各项工作,建立起一支高效廉洁的工商队伍。制定下发了《乌兰察布市工商系统基层工商所长和各级“窗口”部门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方案》,提出了实施的内容、要求、措施以及时间步骤,使各地述职述廉工作有了可操作性的工作指南。各旗县市区工商局基层所在广泛征求辖区服务对象意见的基础上,召开了述职述廉大会,各述职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和规定的述职述廉内容实事求是地撰写了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与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进行“面对面”地公开述职述廉,当场进行述职述廉民主测评。通过民主测评,工商系统的各项工作得到了与会代表的肯定,同时也给工商工作指出了不足和提出了要求。